在“共建、调整、合作、合并”方针的指引下,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全面深入推进,经过国务院部门院校管理体制的调整,“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新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雏形已基本形成。大批国务院部门院校到地方,为各省、市、自治区统筹规划和调整本地区范围内高等学校的布局结构创造了条件,同时,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也已启动。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这应当是国务院部门院校管理体制调整之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一项最主要的任务。
截至目前,经过调整,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主要是部门办学体制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由长期以来的50多个国务院部门和中央部门办学并直接管理300多所普通高校、200多所成人高校和近千所中专、技校的局面转变为除教育部等极少数国务院部门和中央部门办学并直接管理120所左右普通高校和极少数成人高校和中专学校外,绝大多数中央部门不再办学的局面。条块分割的办学体制被彻底打破。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形成国家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分工负责、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以省级政府统筹为主的新体制并在这个新体制下面向21世纪,逐步建立起布局结构基本合理、学科门类齐全、规模效益好、教育质量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等教育体系。因此,就实现改革目标而言,部门办学体制的改革只是第一步,必须不失时机地迈出第二步,即抓紧时机推进高等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
中央部门所属院校管理体制调整后,大批学校到地方,大大增加了地方的教育资源,使高等教育的区域形态布局更趋合理,为高等教育结合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开拓了更广的空间。部分原地方高校比较薄弱的地区,高等教育培养能力得到扩大,特别是增强了地方高校本科层次的培养能力。1998年,通过部门院校调整,到地方的81所高校中有63所是本科院校,使地方高校培养本科生能力增强,在校本科生达到126万人,比1997年增加近30万人,其中26.56万人在由部门调整到地方的学校中培养。另一方面,部门学校到地方后迫切需要进行结构性调整。由于过去体制上的原因而造成的高校布局结构上的不合理问题并不会因部门院校体制调整而自动解决。原部门所属学校与地方学校往往是重复设置,造成许多长线专业,许多学校戴着行业的帽子,单科性学校过多。这些问题需要通过统筹规划、合理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来加以解决。因此,如何通过学校重组和专业调整来切实发挥高等学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功能就成为部门办学体制调整后高教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首要任务。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是相辅相成的,缺少其中任何一环,改革目标都难以实现。部门办学体制的改革打破了条块分割,但条块分割的打破并不等于条块结合的实现,必须经过一个有机组合的过程。这是实现改革目标必不可少的一步。如果部门学校到地方后不进行必要的布局结构调整,那么,旧的体制下存在的高等学校力量分散、低水平重复、效益不高、教育资源难以优化配置以及单科性学校过多,不能形成学科较为综合的氛围等种种弊端将依然得不到解决,改革就会半途而废。应积极利用部门办学体制改革创造的有利条件抓紧实施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应该说,目前地方积极推进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存在多方面的有利条件,除了部门院校管理体制调整之外,还有经国务院授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大部分高等专科教育的权力以及责任将交给省级人民政府;省级政府机构改革等。应该紧紧抓住这些机会,加强统筹规划,调整学校布局结构,优化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其实,这次国务院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同时也提出了布局结构调整的任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明确指出:“按照‘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方针,在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管理体制调整的同时,调整学校布局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提出:“97所普通高等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并由地方统筹进行必要的布局结构调整”。因此,在这次中央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调整方案中,留在中央的56所普通高等学校有34所进行了合并调整。现在主要是到地方的学校还需进行进一步调整,这主要是靠地方统筹规划加以解决。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今后3年,继续按照‘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方式,基本完成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调整,形成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新体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这个任务的提出已快过去一年,在今后两年的时间里要完成这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必须有紧迫感。